我國將推動建立草原類型國家公園
發布時間:2019-08-18 點擊量:75
我國于1985年頒布施行《草原法》,隨后相繼出臺《草原防火條例》《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管理辦法》《草種管理辦法》等法規,形成了由1部法律、1部司法解釋、1部行政法規、4部部門規章和13部地方性法規組成的草原法律法規體系,為依法保護管理草原提供了法制保障。同時,草原承包經營制度全面落實,基本草原保護制度積極探索,草原禁牧休牧、草畜平衡制度有序推進,草原產權制度和保護管理制度逐步完善,構建了我國草原事業的基本制度框架。
但我國草原保護管理還存在不少問題。全國草原退化依然嚴重,已經修復的草原也亟須鞏固成果。草原超載過牧問題突出,實現草畜平衡的壓力很大。違法違規征占用草原、開墾草原、破壞草原植被的現象屢禁不止。草原資源底數不清,難以支撐草原精細化管理。草原政策法規有待完善,一些制度規定比較陳舊,已不適應當前草原保護管理工作的需要。草原監管能力十分薄弱,多數地方鄉鎮草原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仍是空白??萍既瞬湃狈?,科技貢獻率不足30%,遠遠低于草業發達國家。
去年機構改革以來,國家林草局積極協調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獎政策,認真實施草原保護修復工程,穩步推進草原法治建設,著力提升草原科研、監測等支撐保障能力,推動全國草原保護管理工作平穩有序開展。目前正在研究起草《關于加強草原保護修復的意見》《國有草原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方案》,加快完善指導新時代草原改革發展的頂層設計。